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下简称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纪委关于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的要求,深入推进清远市“正风”行动,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聚力量,以治奢正风气,以治软强责任,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维护群众利益的能力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执行力,为全面实施“桥头堡”战略、建设幸福清远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正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委办〔2012〕8号)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修订和完善问责机制以及“公述民评”活动评议机制。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深化效能监察、畅通投诉渠道、曝光反面典型、强化责任追究等措施,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增强干部的群众观念,提高干部的执行力和机关工作效率。
二、主要内容及任务分解
(一)打造全方位的监督合力,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1.强化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提高监督实效。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积极导向,积极引导媒体、群众对“庸懒散奢软”现象和行为进行监督,在清远日报、清远电视台《清远新闻》等媒体开辟监督专栏,对行业不正之风、职能部门的“庸懒散奢软”问题、不良社会现象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曝光批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曝光问题督办核实,经核查属实的,媒体对问题处理结果、责任追究的情况及时跟踪报道,曝光问题涉及的单位及部门领导做访谈,面向群众和社会谈认识、做整改承诺。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力量促进政府公信力的提升。〔由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和各县(市、区)负责〕
2.继续开展“效能监测点”和“效能监督员”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发挥“效能监测点”对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实时监测的作用。〔由市监察局和各县(市、区)负责〕
3.抓好工作任务分解,加强网络督办。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按照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属地单位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验收标准,各责任单位的任务分解材料在电子政务系统中公布,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各责任单位每月工作落实情况,在次月10日前,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将进行督办,对在督查中发现的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按程序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予以问责。〔由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牵头〕
4.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网络维护,保持电子政务网络畅通稳定。将“清远市工作落实年暨正风行动管理系统”更名为“清远市工作落实系统”(以下简称工作落实系统)。对软硬件设施升级完善,解决系统登陆速度慢甚至无法登陆的问题。做好清远市电子政务平台、工作落实系统、网上办事大厅、视频监控和电子纪检监察、网上评议等平台、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保证网络运行稳定,数据传输通道顺畅,并保证数据安全。〔由市电子政务中心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地各单位配合〕
5.开展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由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相关工作的牵头部门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有关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利用重点项目电子监察系统对重点项目推进过程的效能进行实时监察。市监察局对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进度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市有关部门牵头)情况进行督查。监督检查情况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由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市发展改革局、市监察局负责〕
6.完善层级管理机制,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各单位对工作推进、服务群众、执行各项工作纪律过程中存在的“庸懒散奢软”问题,要依据《清远市机关治理“庸懒散奢软”问责暂行办法》落实责任追究。坚决纠正擅离职守、迟到早退、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认真做好网站和微博的信息发布、对服务大厅进行视频监控、完善问责程序等工作。对主动整改及落实责任追究的,在“公述民评”考核中不予扣分;对未及时发现或整改的问题,经查实的,按规定扣分。〔由市和各县(市、区)监察局牵头,各单位负责〕
(二)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提高“正风”行动工作效能。
1.发挥网上办事大厅各栏目功能,打好“公述民评”基础。各单位在“政务公开”栏目公开单位职能、部门职责、审批事项及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每月公开承担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次月10日前完成)、及时公开半年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报告及其它要求公开的政务信息。开设网上评议栏目,为群众能够广泛参与“民评”打造便捷平台。〔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牵头,各单位落实〕
2.加强对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效能监察和绩效测评。对网上办事大厅所有栏目和事项各阶段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各地各部门进驻网上办事大厅的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网上办事大厅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服务满意度等进行综合测评,定期公布测评结果。督促市本级、各县(市、区)按要求完成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和功能完善,将行政审批事项100%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100%开通“一网式”审批、100%实行全流程网上审批。〔由市监察局牵头,各地各单位配合〕
3.进一步完善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督促各地和市有关部门建设和使用行政执法、财政资金运行、工程和土地交易、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等业务系统,并纳入电子监察。做好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与网上办事大厅“效能监察”栏目的数据对接工作,实现电子纪检监察成果展示。〔由市监察局牵头,各县(市、区)和市相关单位配合〕
(三)修订完善“正风”行动各项机制,力争取得新成效。
1.推进县(市、区)的“正风”行动。将开展“正风”行动和“公述民评”活动的情况及成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行政审批改革等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大工作推进情况等内容纳入科学发展观统一考核。加大对县(市、区)党委政府推进“正风”行动工作的检查,定期通报有关情况。〔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监察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配合〕
2.将“公述民评”评议对象延伸到处、科(室、站、所、中心),着力解决“中梗阻”。将各单位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服务职能的处、科(室、站、所、中心)纳入评议的范围,对其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内容进行评议。今年重点对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外经贸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的业务科(室、站、所、中心)和市公安消防局的有关业务处进行评议,要求其规范审批(办事、评审)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向办事对象和服务对象(重点是企业)发放评议卡,并对其进行网上评议。年中和年底各评议一次,评议结果在媒体公布,对评议为不满意的处(科、室、站、所、中心)负责人及具体办事人员,将视情予以处理。〔由市直“评议办”和各县(市、区)负责,各有关单位配合〕
3.修订完善“公述民评”活动方案。坚持“公述民评”活动以人为本、体现民意的工作思路,对评议对象分类进一步细化,将评议对象延伸到处(科、室、站、所、中心),调整评议内容,改进评议方式。〔由市“正风”办和各县(市、区)负责〕
4.完善明查暗访机制,形成常态化监督。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同岗替代(AB角)制、办事(文)回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工作落实情况、“正风”行动的推进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各单位工作纪律整顿等情况,采取定期检查、临时抽查、明查暗访、向社会群众征集影视举报线索等手段进行监督检查。编制机关作风暗访片。〔由市监察局牵头,市委机关作风暗访组配合〕
5.修订完善有关问责办法,做好责任追究工作。对《印发清远市机关治理“庸懒散软”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清办发〔2012〕12号)进行修订,把“奢”的行为纳入问责情形,制定《清远市机关治理“庸懒散奢软”问责暂行办法》;增加对发生“庸懒散奢软”问题的当事人和处(科、室、站、所、中心)负责人、对“公述民评”末位的处(科、室、站、所、中心)负责人的责任追究条款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实施问责的程序;加大对电子监察发现的问题、对“庸懒散奢软”典型问题、突出问题的处理、处罚力度,并追究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由市监察局和各县(市、区)监察局负责〕
三、步骤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3年1月—4月)。加强宣传教育,制作一组清远市“正风”行动形象片、宣传片,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正风”行动的目标、做法以及群众参与“正风”行动的方法。各地各单位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推进“正风”行动,整治“庸懒散奢软”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科学发展观、业务技能等理论学习,对“正风”行动的意义和内容进行宣传教育。各地各单位工作部署的情况以信息形式及时报市“正风”办。
(二)督查整改阶段(2013年1月—11月)。各地各单位要将推进“正风”行动工作情况,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责任追究和整改情况每月报送市“正风”办(次月5日前通过“工作落实系统”报送)。市“正风”办根据各地各单位对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分解材料和每月信息报送情况,每季度进行通报。
(三)评议提高阶段(2013年12月—2014年1月)。结合年终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和科学发展观的实绩考评,开展“公述民评”的考核评议。做好投票评议和考核评议工作,重点考核评议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突出问题的整治落实情况,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不断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确保“正风”行动取得实效。适时召开会议,总结推广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并对下一年度开展工作进行研讨。(效能室 正风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