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揭阳市纪委坚持把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上级部署,强化执纪为民理念,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地位,坚决打好打赢查办案件的“硬仗”,第一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20件,其中处级6件,比增200%,市纪委自办案件29件,比增480%,乡镇立案158件,比增12.1%;结案146件,处分党员监察对象146人。立案数、结案数、处分人数三项指标均列全省第一。
一、整合资源,形成办案合力。通过内部协调和外部协作等方式,全面整合办案工作力量,集中精力重点突破,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去年,委局机关在人手较为紧张的情况下,重新对办案力量进行调整充实,将检查一室、二室人员各增加到5名,人员比原来增加了一倍。在查办大要案过程中,办案人员做到分工不分家,坚决服从领导调配。同时,结合办案需要,从各县(市、区)纪委和各派驻(出)机构中抽调人员参与办案,实行“老将带新人、骨干带新手”,实现既整合力量、集中突破,又促使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关办案人员在实战中得到锻炼。通过合力攻坚,今年1-3月,市纪委自办案件29件,超过去年全年机关自办案件总数。
二、加强配合,拓宽线索渠道。一是落实重要案件线索集中管理。严格执行重要案件线索集中管理规定,对市纪委机关各室提供的案件线索实行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定期督办。年初,对所有案件线索进行一次大起底、大清理、大排查,确保每一个案件线索都得到有效管控。二是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健全案件线索移送办法,与法院、检察、公安、审计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将党员、监察对象涉纪涉法案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处分,确保案源,夯实查办案件工作基础。
三、明确方向,突出办案重点。在加大查办大要案力度的同时,注重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以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打虎”不忘“拍蝇”的实际举措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通过对群众反映基层干部的问题中排查发现线索,对典型案件,由市纪委直接查办,形成震慑。今年1-3月,全市共立案查处镇街及以下基层干部230件次,约占立案总数72%。
四、转变方式,提高办案成效。一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反映的问题和线索,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今年1-3月,共对20名存在性质较轻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及时处理。二是快查快处,提质提效。对情节相对简单的案件迅速查清,及时转交审理部门或有关单位给予党政纪处分,做到既保证办案质量,又切实提高办案效率。今年1-3月,共结案146件,结案率45.6%,处分党员监察对象146人。三是树立正确办案理念。坚持查实问题、惩治腐败是成绩,澄清是非、保护干部也是成绩,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打击极少数,教育和挽救大多数。今年1-3月,共为46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