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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立案上升49.4% 查处处级干部13人 党纪政纪处分434人次

来源:南方日报·清远观察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5-1-14 15:58:00   


2014年清远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办案力量超八成,查办案件数创历史新高

清远廉报114

    2014年,清远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突出执纪监督、查办案件主业主责。全年,改革后市纪委办案力量超八成,查办案件创新高;全年查处处级干部13人,科级干部84人,全年处理作风问题干部93人;推动建设一系列防腐平台和机制,有效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制度防腐建设。

    通过强力执纪问责,全市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明显好转,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清远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聚焦主业▶▷

    市纪委办案力量超八成

    2014年是清远纪检工作的改革年,全年围绕“聚焦执纪监督、加大办案力量、强化独立监督”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改革。

    加强办案力量。去年,清远市纪委将11个派驻(出)纪检组(不含公、检、法)收归市纪委市监察局统一管理,强化“执纪监督、查办案件”职能,并重新划分管理单位,全面覆盖所有市直党政机关。市纪委监察局调整内设机构和职能,参与办案部门和人员占机构和编制总数分别超过84%和70%。全市有7个县(市、区)已制定机构调整方案,参与办案力量普遍超过70%。去年,市纪委监察局从原来牵头或参与的123项议事协调机构中清理或退出111项,保留或继续参与12项。在乡镇一级,加强镇街纪委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基层监督。

    创新办案体制机制,强化上级纪委领导。积极开展“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试点工作,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试点以来,市纪委向省纪委和市委上报线索处置报告3条,各县(市、区)向市纪委报告案件线索处置情况29条,立案情况10宗,处分报告6宗。

    查办案件▶▷

    查处处级干部13人

    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群众信访举报2114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6%;全年新立案469件,同比上升49.4%,涉及县处级干部13人,乡科级干部91人;去年审理并结案43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34人次(受党纪政纪双重处分70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5人,挽回经济损失1237.29万元。其中,9月份全市单月立案105件,创清远市单月立案数历史新高;全年立案数创清远市历年来立案数历史新高。

    在查办案件中,清远市纪委推行联动办案、交叉办案、提级办案、片区联合办案等形式,并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审计等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形成办案合力。

    2014年,清远市纪委加大对县级纪委查办案件的督促指导,去年8月份,市纪委主要领导就办案工作对四个县(市、区)纪委书记进行约谈督促。完善办案工作的考核制度。

    全年,清远市纪委实现办案工作“零申诉”、“零事故”。

    执纪监督▶▷

    全年处理作风问题干部93人

    2014年,清远市纪委监察局聚焦执纪监督主业,重点对全市党员干部作风问题进行监督,狠抓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经整治,市本级原有90项检查考核评比表彰项目撤并为9项,市直共清理腾退出办公用房3.12万平方米。

    清远市纪委注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对党员干部作风的评议监督。其中“公述民评”活动将评议对象拓展到行使执法权的个人,并将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全市建立235个效能监测点,聘请451名效能监督员,对机关和工作人员作风进行“隐身”监督,共收到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和线索850多条;市、县两级开办行风评议节目4个,收到和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一批。

    清远市纪委加强对作风问题的暗访查处。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暗访806次,发现和整改问题81个,全市共处理违反八项规定行为和存在“庸懒散奢”行为79宗93人。

    制度防腐▶▷

    建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

    2014年,清远市纪委通过将监督关口前移,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和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10多个专项检查,有效预防违纪行为发生。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印发工作方案,对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

    推动科技化信息化防腐平台建设。2014年,清远市纪委推动建设市、县、镇、村四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市、县两级建成电子监察平台二期项目,建成市、县、镇三级联网的预防腐败信息管理平台。

    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市委市政府修订了工作规则、工作规程,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制定公布市级政府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商事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目录和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等6个目录和清单,推动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全面推进权力公开。市本级196个单位和各县(市、区)大部分单位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在农村地区推动“勤廉”工程。建立健全村(居)干部行为规范、村民议事规则、财务管理规则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监督体系,开展“勤廉指数”测评,保障村务廉洁。

    廉政文化▶▷

    对违纪苗头性问题诫勉谈话82人次

    2014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编写警示教育宣传片和读本,组织党员干部参观服刑人员改造场所。创办“清远廉网”、“清远廉博”、“清远廉讯”、“清远廉报”等自办媒体平台,广泛传播廉洁文化,举办“纪委书记微访谈”节目4期。

    组织廉政考试、廉政谈话警醒干部。全市全年共组织12批次56人参加廉政考试,均顺利通过考试。2014年,市、县两级纪委主要领导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心谈话318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230人次,对违纪苗头性问题进行诫勉谈话82人次。

    自身建设▶▷

    去年查处问责两名纪检干部

    在自身队伍建设上,市纪委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找“四风”方面存在问题,查摆并纠正“四风”问题380多个。2014年,清远市纪委加强业务培训、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强化内部监督,开展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公开接受评议活动。

    去年,对1名违纪和1名作风散漫的镇纪委书记分别采取立案查处和诫勉谈话,坚决查处“灯下黑”问题。

    “打虎拍蝇”

    新立案469件,同比上升49.4%,涉及县处级干部13人、乡科级干部91人,全年查处处级干部13人、科级干部84人;结案43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34人次,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5人,挽回经济损失1237.29万元

    执纪问责

    处理违反八项规定、“庸懒散奢”行为79宗93人,其中处分5人、问责54人;市本级90项检查考核评比表彰项目撤并为9项;市直共清理腾退出办公用房3.12万平方米

    制度防腐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建设市县镇村四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县两级电子监察平台(二期)、市县镇三级联网预防腐败信息管理平台;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推动政府部门公开“权力清单”;市本级196个单位和各县单位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农村地区推动“勤廉”工程

    ■廉政短评

    执纪监督只会加强不会减弱

    2014年清远市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交出了漂亮答卷。

    其中,“打虎拍蝇”扫除了一批腐败分子,执纪监督涤除了一批作风之垢,这是反腐败最直接的成绩,也是反腐在“治标”上的直接成效。更为重要的是,经过纪检工作一系列改革,纪检机关得以从以前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的业务中脱身,更加集中精神、集中力量做好执纪监督的主业,且在案件查办上突出了上级纪委的领导地位,使得执纪监督、查办案件更具独立性、权威性。这些基础性工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执纪监督工作打下了扎实根基,未来反腐败工作将更加有力、值得期待。此外,去年,清远市反腐倡廉工作还在制度防腐上积极作为,如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科技化信息化防腐平台建设、开展“勤廉工程”等,为反腐败的“治本”工作开了好头。

    也许有人会问,去年“打虎拍蝇”、执纪问责取得如此大成效,党风政风已经有很大好转,今年反腐败工作力度会不会减弱?答案是否定的。2015年将是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关键一年,今年,反腐“治标”与“治本”工作将同时推进。因此,查办案件、执纪监督工作也将丝毫不会减弱,只有以这种强力、高压的态势,在制度防腐体系未充分建成之前,才能防止各种作风问题和腐败现象反弹,为“治本”工作赢得时间,形成“不敢腐”、“不想腐”的心理预期。与此同时,今年反腐“治本”工作也将有序推进,各种预防腐败的制度、平台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最终形成“不能腐”的制度约束。

    期待2015年反腐败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采写:张俊 清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