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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稷遵母训退金银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07-12-20 10:00:00   


  田稷是战国时期齐国的相国。田稷小的时候,父亲早逝,与母亲相依为命。田母是个知书识理、有抱负的女子,她靠织布纺纱赚钱维持生活,节衣缩食供儿子读书。家境虽然窘迫,但她对儿子的培养、教育却非常严格。她经常用历代圣贤、清官的事迹训示田稷,要他向这些人学习,“见贤思齐,从善如流”。田稷不负母亲一片苦心,刻苦读书,长进很快,成年后一试中举。由于他为官清廉,勤于政务,所以屡屡升迁,当上了齐国的相国。

  有一次,田稷替属吏办事后,接受了属吏送的一百镒铜钱,回到家就交给了母亲。田母问是怎么得来的,田稷支吾不语,经再三追问,才如实说是接受下面属吏送的。田母一听,就严肃地说:“我听说,现在人们都在修炼着自身的品德,纯洁自己的操行,不随便求取别人的东西;忠诚老实,光明正大,不弄虚作假;不合道义的事,不在心里盘算;不正当的利益,不进入家门;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现在,君主让你做官,用优厚的俸禄来供养你,你的言行就应当能够报答君主。身为人臣去事奉其君主,就好比身为人子去事奉父母一样,要尽心尽力,忠信不欺,尽职尽贡,以死效命。处事为人廉洁公正,才能平安无事。但现在你却和这相反了,远离‘忠’了。为人臣不忠,就是为子不孝了。”田母气愤起来,又说:“不义之财,不是我应有的。不孝之子,不是我的儿子!”田稷听了母亲的一番话,面红耳赤,羞愧万分,连忙承认做了错事,并马上让家人把那钱退了回去。接着,他又给齐宣王写信,坦陈过错,请加刑戮。

  齐宣王看了田稷的信,立刻召见了田稷母子。齐宣王称赞田母深明大义,品德高尚;表扬田稷遵从母训,勇于改过。于是赦免其罪,让田稷继续担任相国。从此之后,田稷更加严于律己,清廉自守。
  (李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