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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县乡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力度大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0-10-10 10:00:00   


  江西省深化县乡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显。截至目前,全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由894个整合为818个;县(市、区)已确定组建纪工委、监察分局581个,其中面向县直单位的301个,面向乡镇的159个。  
  为强化县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职能,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今年7月,江西省决定在保留县(市、区)政法机关和垂直管理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的同时,撤销县(市、区)其他分单位设置的纪检监察机构,组建若干个面向县直单位和乡镇(街道)的纪工委、监察分局,作为县纪委、监察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督促、指导县直单位或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深化改革工作部署后,江西省纪委监察厅领导分别带队赴各地开展专题调研督查,各市、县(市、区)均成立了领导机构,充分发挥创新精神,建机构、调编制、配干部,改革工作呈现诸多亮点。一是科学调整内设机构,明确了设置个数,规范了名称及其职能。二是合理确定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规格和数量。明确纪工委书记由正科级领导干部担任,纪工委副书记和监察分局副局长由副科级或以上领导干部担任。三是编制核定基本到位。全省各县(市、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共核定行政编制2603名,平均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4.5名。四是高标准配备、妥善安置干部。有的设区市对纪工委书记实行任前审批或备案制度,严把进人关。乐平市纪委还面向全市“公选”了16名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人员,干部配备到位率达到100%。五是后勤保障有力。纪工委、监察分局经费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配备必要的办公用房、用车等。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