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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怀正直清廉之心——读《廉泉清风——连州历代清官廉吏》有感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2-2-8 10:00:00   


欧文强
(本文获全省廉洁读书月活动征文优秀奖)

    翻开《廉泉清风—连州历代清官廉吏》一书,阅读到历史上连州清官廉吏的为人处事,从他们的事迹中看到了他们身上所拥有的、令人敬佩的高尚品德。书中其中一页介绍到一位知县的事迹,“叶舒翠,字春林,连州北湖洞人”,清朝期间曾担任过怀远县知县一职,因其不迎送过境高官马丕瑶而赢得美名,传为佳话。

    书中说到,叶舒翠“为官清廉,从不阿谀奉承,也从来没有为一顶官帽而经营钻取。”当时,清朝官场内部迎送奉承、巴结攀附成为一种不成文的惯例,“凡有大员经过辖境,本地官员一定要出来迎送。”不少官员抓住机会,对过境的大官上司献媚讨好,博取好感以获取升官的先机。叶舒翠比较“另类”,没有遵循官场的惯例,不前去迎送过境的高官马丕瑶。巧的是,马丕瑶也是一位清廉之人,没有对叶舒翠的这种举动心存不满,反而对其予以了肯定,并赞扬其是一个“少见的贤良之人”,并下令人舟不泊岸扬帆而走,为其留下了“寄语怀远贤县尹,一帆风顺到长安”的赞美诗句。

    假设那位叫马丕瑶的高官对叶舒翠这种举动持以否定的态度,那么这则佳话可能就会变为另外一版本,也不会留下那句诗词。叶舒翠拥有一颗清廉之心,并由他的这颗心引导他做出这个抉择。无论是在古代为官,还是在今时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或者一般公职人员,都应该常怀一颗正直清廉之心,因为那是为人、为官的根本,是我们公职人员做事的前提条件。

    为官,其根本在于为人。为人,正与直是最根本的,是人的立身之本。“正”,是为人的灵魂。孔子说过,“政者,正也”。“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既做人,在世问,便要劲爽爽,立锋锋”,便是这一“正”的体现。“直”,是为人的胸怀,指的是正直、坦率、真诚、无私。对工作、对他人始终怀着一颗诚信之心、忠诚之心,始终做到心底无私,襟怀坦白,言行一致。为人要正而不拙,直而不迂。为官,“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每一个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都应该把“人”写正,站直,要像“人”字一样,脚踏实地、永远向上。

    清廉,即清白廉洁,奉公守法。古人说“公生明,廉生威”,为官做事离不开清廉。正所谓正直为本德清高,廉洁自律心坦然,亦如周敦颐所说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清廉是一种亮节,是一种美誉,更是一种人格美。要做到清廉,一是要控制欲望,做到思想之坝常筑,警钟常鸣,节制欲望。需谨慎地行使权力,不能让欲望与权力结亲,坚持廉洁用权,从严要求自己。二是要慎重交友,努力提高自已的鉴别能力和道德品格,多交一些品格高尚、富有学识、敢于批评自己的好友,做到对朋友之言听之有鉴,对朋友之托思之而行,对朋友之事处之有章,对朋友之才秉公而用,切不可为关系所累,更不能放弃原则。

    春秋时期,宋国司城(司城是古代的一种官职)子罕清正廉洁,受人爱戴。有人得到一块宝玉,请人鉴定后拿去献给子罕,子罕拒不接受,说:“您以宝石为宝,而我以不贪为宝。如果我接受了您的玉,那我们俩就都失去了自己的宝物。倒不如我们各有其宝呢?”“以不贪为宝”是为官者的大德,更是为人的优秀品格。不贪,才会心如明镜;不贪,才会秉公执法;不贪,才会爱民为民;不贪,才会受人民拥戴。贪图小利、以公谋私不是为官的必然需求,把真正的心思放在干实事上,为人民群众谋福利才是为官的根本目标。
作为一名普通的公务员,我虽不像叶舒翠和子罕为官一方,担任领导职务,但在日常工作中和生活中,也必须时刻牢记正直清廉对个人为人做事的重要意义,并以之为准绳,不断加强个人修养,坚持做到不为晋升而刻意经营钻取,不为钱财而放弃原则和操守。

    “正直清廉”,是一泓沁入心肺的清泉,是我们为人做事、抵御腐败的一个宝,应紧紧握在手中,放在心上,作为个人行为和日常工作、生活的指南与标杆。常怀正直清廉之心,就不会为了一己私利而铤而走险,就不会为了升官发财而去不择手段;常怀正直清廉之心,才会真正为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着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担当好“人民公仆”这一角色。
   (作者系连州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