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程浩 通讯员/佛纪宣)近日,为切实加强和改进佛冈县镇干部工作作风,经佛冈县委同意,佛冈县纪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干部管理的通知》,强化“五天四夜”干部住镇登记制度,建立完善配套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密切联系群众,防治和纠正镇干部“走读”现象。
建立干部住镇登记制度
根据《通知》显示,对于镇领导干部、镇机关干部职工和各站、所、中心的干部职工,建立干部住镇登记制度,强化领导干部请假报批、值班制度。
据了解,镇干部在法定工作日期间,每周要“五天四夜”住宿在任职镇。即每周一上午上班时至星期五下午下班时要在任职镇上班住镇(出差、开会等除外),并履行签到手续。镇党委对镇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住镇情况要建立登记卡,实行登记考核,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情况如实上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如有特殊情况或家庭困难确实不能住镇的,须履行请假和登记手续。由各镇办好镇机关饭堂,解决好镇干部的就餐问题,不断改善住宿条件,解决好住镇干部的住宿问题,石角镇作为城关镇,可不作统一安排住镇。
各镇须严格制订双休日、节假日干部职工值班制度,双休日、节假日各镇要安排一名主要领导在镇值班。要执行请假报批制度,除参加上级会议和有特殊情况外,镇党政一把手原则上不能同时离开辖区。镇党委书记、镇长无论在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还是请假外出期间,都必须全天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以便上级领导和干部群众的工作联系,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当本镇出现群体性事件、灾难险情、重大事故等突发性事件时,要求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值班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指挥,及时处理问题,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情况严重的要及时报告县委书记、县长。
各镇要组织住镇干部深入开展群众工作,与群众打成一片,密切干群关系,切实推动信访维稳、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文明镇村创建等工作。镇干部原则上每星期不少于1晚到群众家中开展夜访工作。
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机制
县正风办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县纪委进一步加强了对镇干部的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压实“一把手”责任。对于镇干部的管理,由各镇每月初公布当月值班领导和干部值班名单以及干部上月住镇的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设立监督电话和监督意见箱,强化社会监督。同时,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将联合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各镇执行日常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对于镇领导干部存在“走读”现象的,年度内经查实出现1次不在岗的,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次不在岗的,进行诫勉谈话及全县通报批评;2次以上不在岗的,给予诫勉谈话及全县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因存在“走读”问题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镇党政一把手的领导责任。
同时,将纠正镇领导干部“走读”问题纳入对各镇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内容之一,并将考核情况作为镇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及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镇干部有违反日常管理制度的,由镇党委给予相应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