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杰/文 罗金华/图
镜鉴录
胡林翼(1812—1861年),湖南益阳县人。晚清中兴名臣之一,湘军重要首领,咸丰四年迁四川按察使,次年调湖北按察使,升湖北布政使、署巡抚。
道光后期和咸丰年间,清王朝吏治腐败到了极点,捐例一开,贪官污吏成灾,陋规、馈赠泛滥,即使在军队中也是营制败坏、军纪荡然。八旗兵早已腐化,绿营兵也同样不堪一击,有的甚至“兵如乞丐,军械早已变卖糊口,闻调遣则现雇闲人,无非希图口粮,及临敌则狂奔而已”。整顿军事吏治成了首当其冲的要务。身为湖北军将领的胡林翼在咸丰六年(1856年)《论军事吏治》的上疏中,痛陈湖北军务松弛惨状,同时提出了自己整顿吏治的方案。经皇上批准后,胡林翼便大干起来。他先设清查局,稽查全省仓库盈虚之数。又设义局,表彰死难官绅士女,设军需局,以备东征饷械。严课吏治,纠劾文武数十人,推廉尚能,使湖北军队吏治面目为之一新。
责人者必先律己,象整顿吏治一样,胡林翼在这点上也是一丝不苟,对待宗族戚党,他从不肯有半点宽容。在黄州时,他的一个族人上门投靠,胡林翼一连供他数月吃喝。一天他忽然来辞行,胡林翼问他原因,回答说某营官奉命调动,他用了些钱捐荐自己和这位营官一道前往。胡林翼听后大怒,找来营官说:“我有族戚,靠我的经济力量难道还不能庇护他们吗?你们借此结纳他们,这风气一开,以后还有个头吗!姑且记你一过,以儆后来。”然后给了族人回去的路费,并通知各台局营员,用人一事,当秉公办理,不能徇上司同僚私情,滥收滥用。若经访询查出,立即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