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清城区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注重四个“结合”,深入开展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目前,全区共核查商业贿赂线索14条,转立案查处9件9人,已结案4件。主要做法是:
一、严厉惩治与有效预防相结合。清城区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思想明确,行动一致,坚决依纪依法查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商业贿赂案件;按照市、区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加大信访举报的处理力度,对信访举报的问题,加强分析,有访必接,有案必查;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着力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逐步建立商业贿赂预防和惩治的长效机制。
二、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清城区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根据打击商业贿赂行动工作头绪繁多、情况复杂、任务艰巨、难度较大的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善于抓主要矛盾。在全面推进中突出重点,确定工程建设、国土矿产资源、房地产开发、商贸经销、餐饮旅游等领域和行业作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的重点,坚决打击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促销费、广告费、科研费等各种名义的商业贿赂行为。
三、集中治理与常抓不懈相结合。清城区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要集中治理,又要持之以恒,不断加大梳理清理力度,积极研究商业贿赂的新特点;对市场行为中的不良“潜规则”,进行清理分析,揭露其危害和实质,努力形成有效预防、有力铲除滋生商业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不断营造打击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专项打击与维护大局相结合。清城区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一方面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遏制商业贿赂;另一方面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管制约。把权力和资源相对集中、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的领域和环节作为重点,严格规范和监督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行使,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有效制止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保持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大局。
(来源:治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