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杰/文 罗金华/图
镜鉴录
陈景华(?-1913年),广东香山(今中山)县人。曾任广西桂平县知县。后走香港,转赴暹罗(今泰国),参加革命活动。1911年广东光复,出任警察厅长,大刀阔斧,雷厉风行革陋习、除强暴,做了不少安定民生的事。
新政权建立之初,广州匪盗横行,残害百姓,社会生活很不安定。陈景华采取断然手段对地痞、扒手、惯匪、黑社会的强横分子一一加以严厉处置。当时广州有个叫“百二友”的黑社会组织,党徒穿着白鞋绿袜作记号,招摇过市,杀人越货,无恶不作。为给百姓除害,陈景华想尽了办法。有一天,党徒联祭黄花岗,陈景华派员伪装摄影师,替他们拍照,说是永留纪念。脑筋简单的党徒竟然不问缘由,列队合照。结果陈景华利用照片“按图索骥”一网打尽“百二友”。
广州市在清廷统治时为了防范人民,市街多设有木闸。每到黄昏,便关闭街闸,只留出供一人侧身出入的空隙。晚上九时,便关闭加锁。这不但给百姓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而且妨碍交通。一旦发生火警、水患,都遭受阻隔。有些富商为了维护自己利益也私设路闸,雇夫守卫。陈景华通令全城,限于三日内全部拆除,给老百姓生活带来很大方便。
陈景华还有一件爱民的德政。陈景华在芳村筹办女子教育院,专门收容被迫害的婢女、妾侍等无依女子。他亲自跑到教育厅磋商,商定拨给花地黄大仙祠为院址,还聘请黄兴夫人徐宗汉担任院长。他手写口道,十分钟写下了教育院弁言。他说,“平生有此一举,死且无憾。”开始,女子教育院只有四十余人,到了秋天有四百人,最后达到八百人,全部为奴婢、孤儿、妓女和无依女子。为了便于管理,教育院中成立了校友自治会,学生自我管理,秩序井然。在1912年冬天广东省中学运动会上,女子教育院学生取得了优异成绩。陈景华开办妇女教育学院的目的,并非是出于单纯的慈善目的,而是基于解放妇女的思想。他在起草此院兴办缘起时就表明,“中国女子苦人也,初而育之,教则缺如”,因此妇女才“人权剥落,侪于非人”。他将妇女失去地位的原因主要归咎于受不到教育,虽不全面,解放妇女的思想却是可贵的。1913年二次革命失败后,陈景华遭奸商、买办、劣绅诬告,被袁世凯密令广东都督龙济光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