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官员财产公开喊了20多年,至今未获得老百姓满意的进展,究其原因,在于官员们并未真正下决心推行这一全世界公认的措施……建议对中山新任官员进行财产公示。”
昨日,在市政协第十一届中山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中山市政协委员、广东千里行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文坚提交的《关于在我市推行新任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建议》,其中涉及的三条建议尤为引人关注。
1 新任官员财产要公开
胡文坚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广东的珠海横琴、广州市南沙新区、韶关市始兴县将率先对官员财产公示进行试点。官员财产公开是大势所趋,是一种潮流,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后,政府工作作风等各方面都有了新的改进,而官员财产公开方面也需要不断的推进。
为此,胡文坚提出建议,对全中山市范围内新任官员(包括中央和省驻中山的相关机构)进行财产公示,他建议由中共中山市委与中共中山市纪委联合发布规定:对于现任的官员,可以不要求其公开他们的财产,如果本人愿意主动公开,表示欢迎,但是,对于新提拔的官员(包括新任、晋升、交流、兼职,下同),则必须事先公开其财产。
胡文坚向记者介绍,财产公开的官员应该包括新上任的党政系统公务员中拟担任副股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人大政协、公检法系统、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官办群众组织和民间团体的同等级别干部。
而对于村、社区即将进入两委(即村委会和居委会)支委以上职务和即将担任村民小组长、经联社社长、经济社社长职务的人员,也进行财产公示。为了减少现任官员的阻力,他建议对现任公务员暂时不需要公示,要求新的官员从起点开始进行财产公开,促使他们一直做一个清官。
2 公开信息公众应可核查
胡文坚建议的“财产公开”,并不是向上级部门的申报,而是面向社会公众的可核查的公开。其具体做法是,凡是组织部门准备新提拔某个官员,都要求其必须向社会公开本人和其配偶、子女等近亲属以及与其他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对于市级单位的官员,应在市官方网站公布。其中,副厅级以上领导还应该同时在报纸上公布。对于镇区的镇级领导,应同时在市官方网站和镇区的官方网站上公布。
公开的内容应包括官员本人和官员配偶、子女等近亲家属以及与其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员的房屋、土地、汽车、工资等财产。对于申报人在境外、国外的家庭财产也应该公开。
3 财产信息要每年公开一次
此外,胡文坚还建议,对于应该公开财产的官员,在其任职之后,应每年按相同的内容、相同的方式和相同的程序公开一次自己的财产。如果不愿意公开的或者公开不实的,应当即撤职,并核查其不实财产的来源。
胡文坚指出,对于在中山工作,由省管办的官员,由中山来否决对他的任命,在组织程序上或许存在问题。
但是,从理论上讲,既然在中山工作,无疑是在中共中山市委的领导之下。那么,如果该省管干部不执行中共中山市委关于公开其财产的规定,则由中共中山市委将情况如实反映到中共广东省委,并“建议”中共广东省委终止其任命。
胡文坚关于官员财产公示的建议
1对全中山市范围内新任官员(包括中央和省驻中山的相关机构)进行财产公示。
2财产公开信息面向社会公众,是可核查、能监督的,信息应在网站长期保留。
3公开财产的官员,在其任职之后,应每年按相同的要求、相同的内容、相同的方式和相同的程序公开一次自己的财产。
现场花絮
政协委员吴鹏飞
当场公开自己财产
对于财产公开话题,市政协委员、中山科学馆馆长吴鹏飞表示,财产公开涉及的方面比较多,包括金融信息连通、信用系统的连通等,需要多个部门的信息连通才能公开。他认为“财产公开难度未必很大,但需要稳步推进才行,不然我推进了这个,另外一个又出了问题。”
有中山本地的委员提议从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开始进行财产公开,但吴鹏飞认为从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开始公开未必是合适的方法,“应该新旧一起公开,不能新人新办法,旧人旧办法,要公开就要全部公开,包括公务员、国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都应该公开。”在记者的追问下,吴鹏飞还当场向记者公开了自己的财产,包括每年的税前收入、房产的数量、位置与面积、汽车的数量和型号、个人投资等的具体情况。他坦言,财产公开对于他而言并不担心,但他认为,他个人公开财产无人会关注,“因为我们不适宜公开,没有参考和标志意义。”他最后补充表示,财产公开需要思考“公开后哪个级别的人可以让公众去查询,公开的同时需要考虑如何保护被公开人的隐私。”
对于官员财产公示的话题,另一位政协委员杨凯山则表示,他的提案没有涉及此类问题,但关于官员财产公示他认为这是治理官员腐败的好办法,但是如果马上实施财产公示,他觉得也不太现实,需要一个过渡期,步子不能迈得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