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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巡视组赴10个县(市、区)开展今年第三批巡视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0-9-3 10:00:00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部署,今年我省分四批抽选40个县(市、区)开展巡视检查。截至7月15日,前两批对20个县(市、区)的巡视工作已顺利完成。
  在前两批巡视中,省委10个巡视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件、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实地考察、受理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共发现被巡视县(市、区)存在问题111项,其中涉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线索5条,向被巡视县(市、区)提出整改建议100项。省委巡视办向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地级以上市发出巡视成果运用事项督办通知14件。通过巡视,促进了被巡视县(市、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了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开展;促进解决了一些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发现了一批为民、务实、清廉的优秀领导干部。
  据悉,我省今年第三批巡视于8月17日至9月30日进行。被巡视的县(市、区)包括:广州花都区、汕头潮南区、佛山高明区、韶关乐昌市、河源和平县、梅州大埔县、江门鹤山市、阳江阳东县、湛江徐闻县、清远连州市。目前,巡视工作进展顺利。(粤纪宣)
    (来源:广东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