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快递 > 廉政要闻 > 正文

2011广东反腐倡廉建设成效显著 开放、动态、创新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提前一年建成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2-1-19 10:00:00   


  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对广东的问卷调查显示,77.6%的人对反腐败成效满意,同比提高9.3个百分点;83.3%的人对反腐败有信心,同比提高8.3个百分点。
  
  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去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环保、食品安全、“三公”经费等问题上有新作为。深入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89起,涉及金额814.2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7人。深入开展收受药品回扣专项整治和医疗机构行风评议,推广“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全省2122家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阳光采购,排查医疗系统作风问题850个并督促进行整改。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公开省挂牌督办12个重点区域和21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223件。继续督促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和 “四项资金”监管问题。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和网络问政平台,全省解决群众反映问题近2万个。完善作风建设暗访长效机制,拍摄2期暗访专题片,及时督促整改问题。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专项整治,将“三公”经费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实时监督,全省党政机关因公出国人次同比减少13.4%,新购公务用车费用减少10.6%,公务接待费用同比减少2.1%。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发现、纠正和处理“小金库”144个,金额6349.72万元。开展农村“三资”清理,涉及村组近1.5万个。
  
  提前一年建成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在构筑具有广东特色惩防体系的过程中,省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 “龙头工程”来抓,下发了贯彻实施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意见,颁布实施《广东省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开展述责活动,组织对各市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在抓好“龙头工程”的同时,省纪委去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意见》等制度,在办案、纠风、监督、教育、改革和制度创新等方面工作均取得突出成效,提前一年建成具有广东特色的开放、动态、创新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从源头堵塞腐败漏洞
  去年,我省继续推进投资体制、干部人事制度、财政体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立省及各地级以上市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系统和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推进省市县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直部门优化审批流程试点,实现审批时限再提速30%、网上审批占比达一半以上的目标,部分市实现了本级行政审批“零审批零收费”。开展防止利益冲突、廉政风险防控和权力运行制约等“三项机制”建设,加强对县(市、区)和乡镇党政机关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完善监管措施。大力推进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建设,继续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领域的监管,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
  
  规范权力运行和权力公开
  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我省开展了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健全全委会定期听取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全面开展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工作,稳步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切实加强党内监督。
  结合市县乡镇集中换届有关工作,省纪委组建了10个督查组、10个评议团,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对20个地级以上市党政班子开展巡视,分三批对10家国有企业、10个省直单位和10所高校进行回访,加强换届期间的权力监管。
  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9千多人次,任前廉政谈话5千多人次,诫勉谈话6百多人次,述职述廉2万多人次。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全省去年6万多名领导干部报告了有关事项。
  截至去年,我省已连续20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连续10年举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去年,省纪委举办了首期权力集中部门、资金密集领域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班。
  
  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
  去年,我省配合中央纪委查处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案,重点查处了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重大系列腐败案,佛山市原市委副书记、政协副主席吴志强案等大案要案。全年共接受信访举报71874件(次),初核违纪线索4422件,新立案4630件,其中厅级干部35件38人、县(处)级干部228件236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4.76亿元。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136件,涉案金额6.85亿元。排查工程建设项目2.6万多个,整改问题1.5万多个,查处案件6百多件。
  
  检查全省重大项目和重大资金使用
  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我省纪检监察机关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60个重大项目进行抽查和核查。围绕全省280项重点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违法违规强征强拆案件检查,督促全省31万套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此外,还对“扶贫双到”工作、茂名“9.21”灾后重建工作、支援四川、甘肃等地震灾区资金物资使用情况和援疆援藏工作等开展监督检查。
   (来源:广东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