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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试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2-2-7 10:00:00   


     前不久,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召开了一个由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班子成员和区直各部门“一把手”共150多人参加的特别会议,区委书记在会上面对面点评镇党委书记的工作……这是广东省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活动的一次有益尝试。除新会区外,在珠海市、云浮市和湛江市吴川市也开展了试点。 
  《广东省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即地方党委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领导班子的“一把手”,要定期向上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告执行责任制规定情况。述责者要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加强作风建设情况以及个人廉洁从政情况。述责过程包括三个环节:述责人自述;上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询问,述责人答辩;上级“一把手”讲评。 
  纪检监察机关从述责者撰写述责报告开始全程介入。一些试点单位明确规定,述责报告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篇幅要讲存在的问题,而且要讲明整改措施。“可是有的领导干部一开始还是大篇幅撰写自己在经济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结果被打回去重写。”新会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我们点出的问题,述责人还不写到述责报告中去,我们就在询问环节,当着100多人的面点出问题。”他们之所以能有针对性地点出存在的问题,是因为之前已派专人到述责者所辖地区进行深入调查。 
  新会区利用镇级换届期间对干部进行考察的时机,让区纪委有关同志参与考察,了解述责人的履责情况。与此同时,区纪委的工作人员还专程到信访、案件检查部门走访,并从公检法机关和财政、审计、组织等部门了解各镇(街)近年发生的违纪违法违规情况。通过网络媒体公布收集意见的电话和电子邮箱,征集社会意见。珠海市向机关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班子成员、服务对象和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及时了解有关情况。 
  在询问环节,珠海和云浮两市,其所辖的区、县党委或政府的“一把手”向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述责;而新会区和吴川市,则是其所辖各镇向区(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述责。 
  “不紧张是假的。以往我们汇报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就是向上级纪委、组织部、市委写一个书面报告就行了。这次不同,我要站在台上,当着珠海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和市属所有部、委、办、局‘一把手’的面汇报工作、接受询问,还有可能被点出问题,压力真是很大。”珠海市香洲区委书记张宜生直言。 
  “现在想起当时领导对我提问及点评,场景仍历历在目,紧张啊,印象也深刻。”新会区崖门镇党委书记李惠文说。当时他被问到“去年个别镇干部,特别是社会事务办主任利用职务之便侵占福利救助资金的问题,你是如何亡羊补牢”时,李惠文诚恳地介绍了该案的情况,并就整改方案和情况向大会陈述,才得以“过关”。记者在述责档案记录中看到,李惠文回答完问题后,新会区委书记又给他提了几个问题,并希望他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提问环节已让述责人十分紧张,接下来的点评更让他们“捏了一把汗”。点评评语代表了市领导的基本看法,有的方面领导直接提出批评。“当着100多人的面批评,指出问题,有的人真是脸上挂不住。”一位纪委工作人员说。 
  “‘三资’管理不到位、个人作风要谦虚、干部家属任职要回避……”一个个尖锐的问题在述责现场被逐一点评。 
  珠海市委书记甘霖对记者说:“要点出问题,还要提出他们今后改进的思路和措施。问题提出之后,各区都在整改,这就达到了效果。” 
  最后,还要现场给述责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根据珠海市述责活动的方案规定,将建议市委有限任用满意票数较高的述责人;不满意票占总票数五分之一至三分之一的述责人,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认真检查、限期整改;不满意票数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一以上、经考察确定为不称职的述责人,建议调整其职务。 
  在云浮市及吴川市,也都采取了当场评分、公布分数的做法。云浮市规定,满意和比较满意票占总票数90%以上的,评定为“好”;占总票数70%-90%的,为“中”;不满意票占总票数30%以上的,为“差”。 
  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于述责中由述责人自我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讲评中指出的问题,述责人应该如实向所在领导班子报告,并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具体措施,并将整改任务落实到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整改方案要在述责后的15个工作日内,报上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于半年后报告整改结果。 
  甘霖表示,通过述责,干部们的事业心得到增强,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确实有了较大的改变。目前,珠海正在制定有关办法,把这项工作制度化。下一步,该市准备开展经济功能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述责活动。(记者 王景喜)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