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认真倾听社情民意,及时收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市纪委监委决定从今年7月份起,开展“听民意解民忧暖民心”纪检监察干部接访日活动。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室(部、组)负责人与群众“面对面”沟通,“零距离”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广泛听取广大群众对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积极宣传新时期党的政策法规,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安排
(一)每月10日由市纪委监委领导定期公开接访。
(二)每周的星期二、星期四由市纪委监委室(部、组)负责人定期公开接访。
(三)上述接访如遇节假日时间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进行。
二、接访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接访地点
清远市人民二路18号市机关办公楼1号楼6楼611室。
四、接访内容
(一)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四)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如实、有序、有效举报。
中共清远市纪委 清远市监委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