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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刘永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   发布机构:  点击量:次  日期:2022-11-22 15:46:38   


 日前,经清远市委批准,清远市纪委监委对连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刘永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永忠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贪污公款,数额巨大;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永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丧失理想信念,价值观严重扭曲,工作上擅权妄为,严重影响当地政治生态;经济上贪婪无度,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疯狂敛财。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清远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永忠开除党籍处分;由清远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