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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纪委监委: 清除“蛀虫” 守好村集体“钱袋子”

来源:阳山县纪委监委   发布机构:南粤清风网  点击量:次  日期:2024-4-9 11:50:16   


“过去犯下的这些错误,既让自己身陷囹圄,也让家人蒙羞,我真的很后悔……”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通儒村党总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黎某在留置室里悔恨不已。

黎某所在的阳城镇通儒村是阳山县城中心的行政村,近年来迎来了乡村振兴发展机遇,一大批改造工程项目上马,既为该村实施乡村振兴注入了动能,也给心术不正的黎某提供了可乘之机。

2016年,黎某因生意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将主意打到村委会大楼拆迁补偿资金上来,利用职务之便挪用集体资金一百多万元归个人使用还将“黑手”伸向本该为之服务的企业不但向开发商开口要工程还百般阻碍工程建设,让开发商不得不主动上门送钱送物,甚至嫌钱来得太慢,直接向社会老板索要了一套房产。

黎某案件的背后既是其自身纪法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作祟更是基层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农村‘三资管理’不到位、村党组织战斗堡垒弱化等体制机制问题推波助澜阳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苍蝇”虽小,但造成的损害却一点不少,不但侵害了村集体利益、破坏了当地营商环境,啃食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为做实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阳山县纪委监委针对该案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一方面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阳城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规范对村“三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要求各乡镇结合乡村振兴领域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组织召开乡村振兴领域警示教育大会,将处分决定“一张纸”拓展为警示教育“一堂课”,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以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作风护航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