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清远市纪委监委对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邱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邱亮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邱亮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清远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邱亮开除党籍处分;由清远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