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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正气看清远 | 清远:精准监督守好乡村振兴“钱袋子”

来源:   发布机构:  点击量:次  日期:2025-11-11 14:53:00   


“工作人员给我们详细讲解了补偿款发放政策,整个过程都是公正公开的,现在拿到手里的每一分钱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我们心里特别踏实。”在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一位刚刚收到潖江蓄滞洪区补偿款的村民脸上洋溢着满意的笑容。这笔资金的及时、准确发放,正是清远市强化乡村振兴资金监管、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成效的缩影。

乡村振兴资金的使用效益,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和广大群众的福祉。清远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精准聚焦财政惠农惠民补贴、乡村振兴项目、乡镇财政等三大类资金使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坚持靶向发力、系统施治,全力保障党中央各项惠农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地见效。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发现问题446个,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18个,推动建立制度89个,追缴金额3667万余元,有力守护了群众的“钱袋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构建“大监督”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乡村振兴领域政策多、项目多、资金多,必须实行全链条、全覆盖、全方位监督。”清远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道。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高效推进,清远市纪委监委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政治任务,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责任部门和工作措施,还组建了2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加强全过程监督指导,通过各县(市、区)上报自查自纠台账、下沉基层开展整治和检查、查阅账目、数据比对等多种方式,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情况进行全面“体检”,精准发现问题。

在强化自身监督职责的同时,清远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紧密督促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主管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围绕三大类资金使用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管理。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排查资金规模达27.9亿元,共发现问题260个,已补发或追回资金涉及主体数量达18.7万个,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

发现问题是前提,整改到位才是关键。清远市纪委监委综合运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巡察监督等方式,深化“室组地”联动监督,提高发现问题精准性的同时,强力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佛冈县纪委监委对县财政局及部分行政村(社区)开展政治巡察后,推动整改了大额取现支付工程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并特别督促及时拨付了拖欠的2024年县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8.1万元,还推动龙山镇湴镇村冷坑第四小组整改问题合同,将集体鱼塘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公开竞价出租,年租金由原来900元到3800元,溢价率达300%,显著增加了村集体收入。

指导阳山县农业农村局运用“大数据”“云平台”等科技手段,精准排查出阳城镇某村特色村建设工程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杜步镇某村水渠三面光修缮项目申请支付金额超额等问题9个;加强与民政部门等数据和信息比对,发现并督促整改了应退未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问题3个,涉及63户,追回资金2万元。

 亮剑“微腐败”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老哥,您认识领这笔护林员工资的人吗?”阳山县阳城镇纪委工作人员摊开一摞摞泛黄的票据,向村民询问道。

通过深挖细查,那些藏在“工作辛苦”“集体困难”幌子下的猫腻被一一揭开。阳城镇某村党总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欧某,通过虚报村级保洁员、护林员工资的方式,套取村集体光伏分红扶贫资金和村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两年间悄无声息地“掏”走了集体资金近4万元。最终,欧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具体操办的报账员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清远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将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作为工作重点,紧盯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套取乡村振兴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坚持快查快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相关人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蝇贪蚁腐”。

清城区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飞来峡镇潖江蓄滞洪区补偿款资金迟迟未发放到位。经深入核查,原来个别村干部与多名民营企业主勾结,通过虚报损失等方式骗取补偿款几百万元;另有6名村小组组长通过虚报受灾损失骗取补偿款50万余元。该区纪委监委果断亮剑,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的同时,有力推动上亿元补偿款精准、有序发放到户,惠及8031户村民,确保了救灾政策的真正落地。

清新区纪委监委则围绕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流程,重点核查方案的科学性、对象的精准性、拨付的及时性、使用的规范性,严审惠民补贴发放,坚决纠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25年以来,该区督查发现项目资金迟发、少发、错发等问题18个,规范整改金额2559万余元;持续查办了一批村(社区)干部违规使用经费、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等案件。

连南大坪镇纪委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某村生态公益林补偿款收支账目异常,迅速查处该村小组组长、副组长挪用补偿款发放电话费的问题,成功追回上万元,相关责任人均受到党纪处分。

一桩桩案件的严肃查处,不仅追回了被侵占的资金,更在社会上形成了强烈震慑,释放出坚决斩断伸向乡村振兴资金“黑手”的明确信号。

 聚焦“小切口”推动实现“深治理”、大成效

群众的痛点难点,就是监督执纪的发力点。清远市纪检监察机关锚准群众反映强烈、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以“小切口”入手,撬动“深治理”。

清远市纪委监委积极推动市农业农村局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等纳入“小切口”专项整治范围,重点整治资金迟拨滞拨、挤占挪用、拖欠工程款等问题,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农业农村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相关问题线索,涉及人员15人。

清城区纪委监委推动区农业农村局对近三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情况全面开展排查,针对发现的补贴资金兑付环节长、到账慢等问题,通过加强部门协调、增加结算批次等方式,优化流程,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达农户手中。“去年买的两台拖拉机补贴都顺利拿到了,大大减轻了我们的负担!”飞来峡镇一位农户欣喜地表示。该区纪委监委还推动区农业农村局制定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相关文件,并对2023年以来的项目招投标、工程款拨付及工程质量进行排查和“回头看”,督促整改质量不达标、管护责任不到位等问题。

清新区纪委监委在对涉林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发现多名村委会干部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问题,今年以来共立案13件,并向区林业局发出监察建议,督促全面排查整治。针对交叉检查发现的某镇干部违规发放“猪耳标”等问题,深入分析作案手法,运用“室组地”联动模式在全区部署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背后的以收代检、权钱交易行为。

英德市农业农村局对2021年以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量进行全面复核,指导选取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56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开展复核工作,目前已有8个项目的施工方同意退款,涉及金额396万余元。

连州市纪委监委通过信访、走访,全面收集梳理涉及乡村振兴领域民生实事,推动解决了保安镇部分自然村缺少路灯的问题,争取到清远市“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50万元,为15个自然村2000多名群众安装了路灯,便利了夜间出行。

这些从“小切口”入手的具体实践表明,通过精准聚焦、靶向施治,不仅能够及时纠正资金使用中的偏差,有效挽回损失,更能推动完善制度、优化流程,从源头上防范类似问题反复发生,让惠民政策真正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注重“长久立” 深化标本兼治

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清远市纪委监委坚持“开案即改、以案促治”的思路,着力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深化标本兼治。

清远市纪委监委坚持将监督、办案与整改、治理贯通起来,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共性、深层次问题,通过发出纪检监察建议、提醒函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同时,加强类案分析、个案剖析,以“个案查处”推动“类案施治”,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行业监管、堵塞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深化整治成效。截至目前,已推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89项。

在查办清城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黄向军严重违纪违法案后,清远市纪委监委向清城区委、区政府分别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完善乡镇财政资金和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全流程审核监管,目前有关整改正在进行中。

连山纪委监委在查处福堂镇读楼村委会5名村干部虚构党建项目套取经费用于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后,推动县农业农村局出台相关制度2份,用规范管理为乡村振兴资金筑牢安全“防火墙”。

阳山县小江镇纪委在查处某村委会虚增人工支出套取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问题后,不仅追回资金并投入村内排水清淤项目惠及群众,还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督促相关部门强化资金分配、项目审批等关键环节的管控,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接下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畅通与农业农村、财政等职能部门的深度沟通和会商研判机制,凝聚监督合力。同时,持续加强对各县(市、区)的指导与督促,不断提升专项整治工作的质效,共同推动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工作迈向更高水平,为清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清远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