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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坚持大"伞"小"伞"一起查 案例通报无差别

来源: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20-8-31 21:08:00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例,其中,自治区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黄振东为涉黑人员提供保护和帮助,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合浦县看守所原协警花永欢为在押人员通风报信,致使其他犯罪嫌疑人逃避处罚,花永欢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上到副厅级自治区网信办原副主任,下至普通民警协警,坚持大‘伞’小‘伞’一起查,案例通报无差别,充分彰显了广西纪检监察机关强力‘打伞破网’的决心。”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关系网”,一律严查到底。桂林市逐案筛查2018年以前已经立案但仍处于公诉、审判环节的涉黑涉恶案件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柳州市纪委监委以“6·3广西柳州重大涉黑案”为切入点,根据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中发现的线索,立案查处31人,其中包括柳江公安局前后3任局长在内的涉黑涉恶“保护伞”9人。

  同时,在专项斗争中强化协同联动,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工作机制,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审判、检察、公安机关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沟通协调、信息衔接、案件研判工作,实现信息共享,多方合作,提升打击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的工作成效。

  此外,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中,广西注重将“打伞破网”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督促推动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

  2008年至2018年间,刘必群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合浦县石康镇为中心,有组织、有预谋地实施非法买卖(持有)枪支、非法采矿、故意伤害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犯了群众利益,破坏了当地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而包括合浦县石康镇顺塔村、大湾村6名村干部在内的多名党员干部为刘必群黑恶势力提供保护。合浦县以此为契机,建立“打伞破网+以案促改+基层党组织建设”同步推进机制。责令石康镇党委、政府针对辖区内发生的涉黑涉恶团伙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整改,对大湾、顺塔两个村党组织及3名村干部进行问责处理,责令4名村“两委”负责人辞职,并重新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

  截至今年7月,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6789条,其中收到各级政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2671条;纪检监察机关向各级政法机关移送涉黑涉恶线索719条;查结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05件,其中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5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6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14人;移送司法机关1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