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八届清远市委第九轮巡察工作部署,近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陈晓作了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市委第四巡察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市纪委监委机关各室(部)、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巡视巡察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在“十五五”开局起步阶段,市委首次部署对市纪委监委机关开展巡察,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要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主动接受、坚决配合开展巡察工作,并把接受市委巡察监督的过程作为自我革命、自我提升、自我革新的过程,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会议指出,本轮巡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巡察组将以“两个维护”为根本指向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四个方面对市纪委监委机关深入开展政治体检,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发现并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不足,为新时代清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市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市纪委监委机关开展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关心关爱。市纪委监委机关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这次巡察作为一次全面的、深刻的、彻底的政治体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力配合市委巡察工作,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务实的作风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以巡察为动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清远“走得再快一点”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至6月上旬。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763-3899765,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专门联系信箱设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8号市政府机关办公一号楼6楼中庭电梯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8号市政府机关办公二号楼南门旁。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5月31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