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1日至6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8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共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中级法院党组深刻认识到市委巡察是对市中级法院党组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和对全市法院工作的有力促进,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检验政治担当的试金石。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党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牵头抓总、责任部门具体落实、全院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工作统筹有力、运转高效。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凝聚整改合力。紧扣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梳理根源、明确目标,将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推动整改与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深度融合。建立每月定期研究调度机制,党组专题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对重点难点问题集体研判、合力破解。通过常态化督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跟踪督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是深化成果运用,健全工作机制。将巡察整改作为破解深层次问题的有利契机,深挖各类短板弱项,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系统梳理整改经验做法,提炼固化制度机制,补齐薄弱环节,常态化举一反三,堵塞管理漏洞,将整改成效融入审判执行日常工作,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对上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做好分类管理、跟踪处理。一是印发信访工作细则,对接收、办理、答复、化解、督办等流程和节点进行进一步明确和分工,依托现有的联络员机制,进一步明确跟踪督办和材料反馈机制,明确超期办理和未按要求办理的问责机制。二是启动专项清理行动,梳理重大敏感、信访反映强烈的案件为重点信访件,并建立专门的重点信访案件台账,逐案落实包案领导和开展案件评查。三是梳理已实质化解的典型案例,总结归纳审前调解、联动救助、审执联动的信访化解方法。
2.加强对基层法院审判业务指导。一是制定办案质效评价办法,引导审判执行部门通过发改分析、专题会议等强化对下业务指导,不断统一类案裁判尺度,提升审执质量。二是每月统计分析全市法院指标运行态势,做好发改、调解、实质解纷等指标的监测管理,通报全市法院指标运行及案件收结存情况。每季度召开审判执行态势评析会,围绕指标运行的阶段性情况集中开展评析,通过定期调度研判推动全市法院评价指标均进入合理区间,在2025年度全省法院综合提升审判质效综合评价中,清远法院被评为“整体工作成效明显单位”。三是制定加强前端治理与源头化解、全过程调解、立审执协调配合的多项措施,强化全市法院加强实质解纷能力建设。通过向当事人答疑释法说理,引导其正确认识裁判结果,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实质解纷。
(二)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法院整体工作与上级要求方面
1.促进理论学习与法院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学习与业务结合的具体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其运用到法院的重大决策、案件审理指导等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丰富学习形式,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化五学联动机制,持续发挥“书记讲堂”“党务半小时”、政治轮训等平台载体作用,通过安排机关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分享交流党建工作经验,邀请专家教授专题授课等方式,提升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三是加强党建引领融合工作,以建立健全党员建功立业“三岗”机制为牵引,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施措施落地见效,将党建触角延伸至审判执行一线,切实把组织优势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行动优势。
2.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一是科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活动,加强裁判要旨学习,分析被发改原因,总结交流办案经验。发布各类案件发改分析报告,推动类案裁判统一。建立重大敏感案件协调机制,强化对上请示,加强对下业务指导,确保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严格落实“阅核”制,定期统计及督促各审判执行部门落实“阅核”机制情况。二是加强服判释法工作,积极融入综治中心建设,强化诉前调解工作。结合清远地区法院工作实际,梳理立案、调解、审判、执行等各阶段落实实质解纷的任务要求,做实做细先行调解工作。推行“诉中”“诉后”全流程答疑,明确法院答疑期限、答疑内容、答疑流程,对“四类案件”、信访案件等重点案件开展主动答疑,通过向当事人答疑释法说理,引导其正确认识裁判结果,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三是加强类案统筹指导,总结提炼裁判思路、规则,形成裁判要点,编撰《裁判要点摘编》,下发基层法院供类案参考,明确各类案由的对下业务指导责任部门,统一类案裁判标准。
3.加强执行案款和涉案物品管理。一是提升案款管理水平,将案款发放列入执行综合评价考核,加强对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推行执行局、行装科与银行智能系统三方对账机制,完善对基层法院执行案款的监督管理。加强立案、审判与执行环节的衔接,规范涉刑财物的移送与处置流程。明确移交主体、职责及期限,进一步加强涉案物品的规范处置。二是加强涉案物品规范管理工作,明确刑事审判部门、行装科、审管办、督察室、执行局等部门的责任主体及职责,切实提高执行效率。2025年,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首执案件终本占比均进入省法院确定的合理区间。
4.充分发挥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一是调整院庭长办案系数,落实院庭长重点办理重大疑难案件,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二是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严格落实院领导包案制度,由院领导挂点基层法院督办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定期分析案件长期未结的原因并推进解决。三是将“四类案件”监管嵌入办案平台,加强“四类案件”监管运行的监督,定期查看“四类案件”登记情况,力促重大敏感案件稳妥办结。四是开展重大敏感、信访反映强烈的重点信访案件专项清理行动,逐案落实包案领导和开展案件评查。
5.不断加强统战工作。一是深化理论研学,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党委(党组)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规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夯实大统战工作格局。二是加强统战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党组和班子成员统战工作责任清单,完善工作台账,定期做好总结,压实统战工作职责。三是拓宽联络渠道,密切法院与新阶“四类人群”的联系,分批次召开民主党派、市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代表及律师代表座谈会,搭建常态化沟通平台。院领导实地走访企业代表,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
(三)关于落实严的基调力度及作风建设方面
1.优化司法服务。一是加强诉讼费退费管理,梳理诉讼费应退未退的明细台账,压实承办部门和承办人责任,各部门确定专人担任诉讼费收退联络员,统筹台账管理统计、督促办理。建立监管督导长效机制,每月通报诉讼费退费情况,依托办案系统优化流程,在立案登记时收集当事人退费账户确认信息,案件生效后主动发起退费。二是厚植“如我在诉”理念,组织开展诉讼费退费专项审务督察,抽查各部门存量退费案件,电话回访当事人核验退费情况,优化退费流程,有效提升诉讼费退费效率。严格落实判后答疑相关规定,定期统计分析判后答疑情况,督促审判执行部门落实判后答疑工作。加强裁判文书公开管理,按照文书公开要求做好个人信息屏蔽,严格实行层级审批,确保裁判文书公开质量。三是树牢为民意识,实行廉政督察员轮流监督机制,紧盯干警纪律作风与审判执行用权日常监督。常态性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组织案件评查委员会联合督察室对庭审视频评查,规范庭审活动。督促各审判执行部门落实文书用印前校对工作机制,统一文书格式标准,稳步提升办案质效。
2.规范经费保障管理。针对存在问题逐项开展核查,建立台账闭环管理、限期整改提升,压紧压实经办岗位履职责任。严守财经管理各项制度,严把日常报销审核关口,健全报销附件资料。指导健全考勤管理制度,细化考勤细则、优化登记台账,落实月度联审机制,由主管部门逐项核验考勤信息与报销报批材料。
3.强化资金内控管理。一是依规参照相关法规完善用工配套保障机制,优化工时补偿方式,固化相关管理要求并落地执行。常态化开展财经政策及人社业务学习,提升经办人员专业素养。二是从严管控刊物编撰相关支出,按照内部刊物管理规章依规办理刊物刊号申领、年度核验等手续,修订内部管理制度,明晰资金列支边界与执行标准。三是健全文书校核管理制度,抓实经费支出合规审核,防范同类疏漏反复出现。
4.规范采购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合同签署要求,进一步规范采购合同管理。二是严格落实集中采购要求,明确采购合同由项目经办部门的分管院领导负责签署,如需他人签署应经法人授权,完善合同签署授权流程。三是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有关规则制度,提高采购业务办理水平。
5.加强财务管理。一是规范工会活动,定期对活动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建立工会活动经费公示制度,及时公示活动开展、经费使用情况,接受职工监督。二是规范经费报销审批流程,开通应用广东法院司法行政综合管理系统,对日常经费实行网上报销审核审批,强化审核环节管理,加强支出复核审批,严格报销审批程序。三是严格落实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印发相关通知,加强宣传学习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通过全面使用网上报销系统强化流程管理,并适时通报相关情况。
(四)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方面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一是统筹谋划队伍建设,开展清远两级法院班子和干部队伍调研,梳理短板弱项,印发队伍建设工作意见,明晰工作目标与任务,持续优化班子结构。加强与省法院、市委组织部的沟通协调,常态化汇报班子建设情况,择优推荐班子人选,聚力建强配齐领导班子。规范统筹职级职数,择优任用成熟干部,夯实中层队伍建设,储备后备力量,激发干部干事活力。二是持续夯实法官队伍建设根基,抓实年轻干部梯队培育,将优秀年轻干部列入重点培养人选,畅通多元历练渠道,通过岗位轮岗、基层挂职等方式,全面提升综合能力。强化法官助理业务培训,分领域开展各类专业培训,助推司法辅助工作提质增效。积极动员符合入额条件的法官助理参加员额遴选,补齐基层审判队伍力量。
2.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印发通知提醒全体干警落实好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程序做好出国(境)报批、审批工作。
3.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一是推动党建审判双向融合,优化党组织架构,落实支部建在庭上、部门负责人兼任党支部书记,压实党建业务双重责任。依托党支部普法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等特色载体,组织党员干警下沉一线开展普法答疑,立足司法实务破解办案难点,以党建引领审判质效提升。二是抓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书记讲堂”、“党务半小时”交流学习活动,夯实干警思想根基。通过下发《党支部工作提示单》、季度台账督查、党务交叉互评等举措,细化台账专人管理制度,动态督导整改短板。严格执行组织生活相关制度,落实机关党委委员列席组织生活会要求,依规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持续夯实党建标准化建设。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市中级法院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问题的整改落实,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切实增强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政治自觉。把稳思想之舵,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抓好“第一议题”、请示报告、政治监督等制度贯彻落实,强化党建引领,确保法院工作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政治本色不变。
(二)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常治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纠建并举、破立并进,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取得一定成效但还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持续发力;对周期较长的整改任务,加强统筹协调,标本兼治、一抓到底。
(三)持续提升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实效。将巡察整改与法院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抓牢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全面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清远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8月18日至9月17日。联系方式:电话0763-3868291;邮政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68号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邮箱:sfydcs@gdqy.gov.cn。
中共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