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3日至6月2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2025年9月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中共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共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中共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检验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巡察反馈会后,立即围绕反馈意见及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深挖剖析问题根源。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院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强化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决的行动、最严明的纪律,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
(三)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把巡察整改工作和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不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持续做实“后半篇文章”。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面
1.优化接待管理。一是规范接待流程。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相关规定,规范接待用餐、饭堂收费、食材采购管理。二是科学管理饭堂。制定食材专项管理制度,对每天剩余的菜品量进行分析,动态调整菜量,有效避免浪费。
2.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一是按规定开展教育培训。深入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培训支出等相关规定。二是盘活闲置资产。严格落实资产管理规定,及时清理已达使用年限、符合报废处置且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做到“应处尽处”。优化现有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进一步强化资产购置审核,加强信息化设备统筹规划和需求论证,提升综合利用效率。三是全面规范办公用房装修管理。落实办公用房装修管理规定,优化办公用房装修申报、审核程序。充分发挥党组织议事和集体决策的作用,提升预算申报科学性。
3.从严落实津补贴发放政策。细化津补贴执行标准,加强审核把关,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
4.进一步提升财务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财务报销要件审核。严格规范财务报销流程,明确各环节要件标准。强化财务报销监督,明确专人收集资料,由会计检查,出纳进行二次核查。二是规范办案业务经费开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范围列支办案费用,全面提升使用办案经费的监管力度。
(二)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5.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内容管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政治忠诚教育、党性教育和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抓好抓实政治轮训。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及上级有关学习要求、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开展学习,2025年院党组组织党组会专题学习37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7次,进一步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等内容。二是提升政治理论学习质效。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多思多想、学深悟透,全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增强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抓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建立专题调研与成果转化机制,有力促进理论学习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融合推进“传承改革基因、弘扬争先精神、厚植实干文化”专项行动,查摆问题16项,制定举措46条,一体推进“学、查、改、立”。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清远的足迹为主线,结合英德地区实际打造“乡村振兴实践+数字检察赋能+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全省检察机关研学路线,确保党建引领有红线、检察办案有灵魂。
6.聚焦主责主业发挥职能作用。一是提升宣传工作质效。守正创新讲好清远检察故事,202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累计发布各类宣传作品273篇,其中原创内容占比超65.8%;“清远检察”公众号总阅读量突破40余万次,多篇作品实现破圈传播,其中,《检护青山·千年文脉映岭南》《青春无问西东,正义不负热血》2部作品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众号采用,单篇阅读量均突破10万+;22篇宣传报道在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二是提升队伍素质。突出检察主责主业和实用导向,构建分层分类专业化人才培养体系,深化“双导师”培养机制,征集全市两级院培训需求,制定2026年市检察院教育培训计划、刑事检察业务培训方案,打造“北江检韵·刑检讲堂”教育培训品牌,提升培训科学性、针对性。2026年以来,组织教育培训500余人次,开展实务沙龙、研学会等活动33场次,6名干警入选省级以上检察人才库。坚持实战培育导向,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案件活动,举办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12名干警获评省级以上业务能手、尖子。三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紧扣“求正、求实、求变”工作理念,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与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题会商,就执法司法标准、涉案财产处置、数据信息共享、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办理等方面交换意见,凝聚司法共识。召开“府检联动”工作座谈会,邀请市直及驻清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共建良性互动机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202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14个案例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38个集体和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荣誉,23项工作经验被省级以上单位采用推广。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加大数字技术应用力度,深度挖掘与盘活内部数据,强化内外数据的融合治理与应用,积极创建和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2025年以来在全国平台新上架模型7个,在全国模型应用业务竞赛中有3个模型获奖。
7.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充分发挥分析研判作用。在撰写季度、年度办案质效分析报告时聚焦刑事审判监督问题,通过系统梳理各地抗诉提出数、抗诉采纳率等数据项,结合案卡填录查验、流程监控等措施,形成工作分析并提出意见建议,为改善刑事审判监督质效提供决策参考。召开分析研判会商会议,组织刑事检察部门、法律政策研究室和各基层院等围绕抗诉数据波动、抗诉个案案卡填录准确性等问题,同步开展类案复盘和整改建议磋商,切实提升刑事抗诉案件的规范化水平和监督质效。加强抗前指导,降低撤回抗诉率。围绕降低撤回抗诉率部署抗前指导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上下一体化的办案优势,强化抗前指导及接续抗诉工作。2026年以来,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6件,法院采纳4件。
8.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一是定期开展巡回检察。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监狱巡回检察规定》,及时落实每年常规巡回检察工作要求,2025年1月对清远监狱、英德监狱开展常规巡回检察,9月初完成巡回检察回头看。二是加强监狱日常监管。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日常检查,提升监狱管理水平。
9.严格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牵头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发力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统战工作凝心聚力作用。健全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22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办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努力形成检察工作与民主监督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局面。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10.严格落实采购制度。一是规范采购业务流程。健全采购管理规定,明确采购需求论证、供应商遴选、合同签订审核、履约验收等全流程要求,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及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采购及合同相关管理流程。二是强化三方报价规定执行。落实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实行“采购、监督”岗位相分离,明晰流程办理规范,强化审核把关,由会计初审、出纳二次审核、科长复核查验采购程序合规性,进一步健全日常管理机制。三是优化采购合同管理。完善合同管理措施,明确合同签订、审批、归档等全流程,定期对采购及工程项目合同开展全面排查。
11.加强工程项目管控。一是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及流程。规范工程项目施工的全流程监管,明确项目前期筹备与立项入库、工程项目管理、支付管理、工程验收与决算等各环节要求。落实上会审议机制,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二是严格执行中介服务采购流程。明确中介服务采购管理流程,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公开选取项目,实行“经办人申报、项目部门初审、项目部门分管领导再审、计财科复核、计财科分管领导审批”流程,加强对中介服务采购的审核和监督。
12.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一是规范结算票据使用。依托开票系统实行线上业务办理,严格按规定开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二是推进财务工作专业化。完善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财务岗位设置、人员岗位职责、经费审批流程、财务监督等内容。三是常态化抓实银行账户管理。加强日常自查,定期清理注销长期不使用的银行账户。
13.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优化固定资产的入账、处置等流程,明确专人负责,对固定资产的采购、入账、报废、处置等进行全生命周期流程管理,做到账卡相符、账实相符,确保国有资产持续发挥效能。
(四)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4.严格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明确重大决策既履行内部集体讨论又符合法定外部审批,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会前充分酝酿、会上集体研究、会后依法报批,确保重大决策于法有据、程序完备、权责清晰。
15.做好选人用人工作。一是盘活人才资源。用足用好各项政策规定,科学设定招录条件,突出面向办案一线,引进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2025年以来,两级院招录法学专业公务员23名,其中研究生11名。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树牢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导向,按规定提拔任用干部,把好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用实践、实绩、实效选拔干部。二是加强日常分析研判。分层建立完善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实行优进拙出、跟踪培养、动态管理。定期分析干部队伍结构,动态掌握干部履职情况,对干部调整有整体规划,优化干部成长路径,夯实队伍建设。三是推进干部交流。加强各类检察人员有序交流。深化两级院上下联动、双向互通交流机制,常态化选派市检察院优秀年轻干警下沉基层一线、关键吃劲岗位历练,充实基层办案力量、传导先进工作经验,择优遴选基层优秀业务骨干、员额干警,补齐人才缺口,2025年以来,两级院双向交流4人,实现两级院人才双向赋能。四是强化岗位管理。在干部调整中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确保调整有利于发挥个人专长、有利于推动部门工作、有利于干部自身成长。
16.加强干部出国(境)管理。一是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定期征求各部门因公对外交流、学习考察等出国(境)需求,实行阶段性汇总梳理、统一谋划,提前梳理出访报备材料。二是严格管理证件。落实证件统一管理制度,建立持证台账,逐项登记证件编号、人员信息、保管状态等,动态更新内容,实时掌握证件情况。及时做好出入境管理系统备案工作,完善档案资料管理保存。
17.抓实机关党的建设。一是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质量。院机关党委对党支部发展党员进行“一对一”全程指导把关,制定党员发展流程图和规范模板,建立“即问即答、立行立改”机制,及时高效开展答疑解惑。二是科学设置党支部。立足检察职能、各部门业务和党员分布实际情况,将原15个党支部整合优化,进一步推进党员分布、业务架构、管理能力和作用发挥科学化。三是提升党务工作水平。深化党建业务融合,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围绕创建“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党支部,健全机关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机制,打造“红蓝辉映 检护瑶乡”、“‘红蓝共联’融出山区治理新‘枫’景”等党建品牌,市检察院政治部党支部“四强”党支部建设经验在全市推广。加强督促指导,定期检查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记录。组织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参加党务工作培训,提升党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下一步打算
市检察院党组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坚持不懈抓好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不懈地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有力举措,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将作风要求更深融入司法办案各环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效。认真总结巡察整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不断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纠错、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做到同类问题举一反三,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把市委巡察整改落实与规范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结合起来,与深化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与净化政治生态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协调性、系统性和实效性。
(三)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清远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制造业当家”战略,积极参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对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同时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主动办好为民实事。围绕“百千万工程”目标要求,服务农业产业发展、服务农村基层治理、服务乡村生态保护。完善“检察+综治”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置或提出建议。以检察履职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时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学校和有关单位堵塞管理漏洞。提升参与社会治理实效。发挥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功能,向党委政府报送有分量的检察建议或专项报告,让检察履职更加符合民意、服务民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9月17日。联系方式:电话0763-3638534;邮政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24号清远市人民检察院;电子邮箱qysjcybgs@163.com。
中共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