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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清远市纪委监委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26-8-26 15:36:2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4日至6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局党组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清单逐一剖析,逐条对照,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到具体科室(部门)、人员,重点问题亲自跟进,困难事项亲自协调,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抓好整改工作。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上一轮巡察整改成效方面

1.切实巩固整改工作成效

一是持续规范“净地”出让工作。加强对县(市、区)的“净地”出让工作指导,联合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广清园规划建设局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要求,对于非“净地”出让实行熔断机制。对各地区出让宗地采取季度“四不两直”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落实“净地”出让要求,合法合规办理土地供应。2025年9月以来,我市各类出让土地均落实“净地”要求。二是持续加大临时用地复垦监督力度。建立指导机制,指导各地采取“立行立改”“限期整改”“执法查处”等三类差异化措施进行整改,根据实际情况推进整改。对即将到期的临时用地,到期前发出复垦提醒函;对超期未复垦项目进行专项督办,督促整改。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已审批临时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临时用地管理。

2.加大常态化长效化检查督促力度,深化整改效果

一是加强出国(境)管理,抓好政策、审批流程解读,加强思想和纪律引导。二是规范工会活动。学习工会组织活动有关规定,熟悉掌握工会经费开支各项要求,对不符合规范的开支坚决不批准、不支出,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管理。加强与市总工会沟通,严格按要求组织工会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文体生活,激发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为提升工作质效打好基础。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补齐生态修复工作短板

一是进一步加大矿山修复治理工作力度。定期收集梳理已下达任务的进度台账,及时分析各地计划执行情况,针对未完成复绿的矿山,对照要求倒排工期查找推进缓慢原因并形成问题台账,组织督导组开展实地核查,督促整改。清远市“十四五”期间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完成率为111.02%,较好完成省下达的修复治理工作。二是加强裸露山体整改督办工作。印发加强个别取土点裸露山体整改督办工作通知,督促清城区等有关单位履行修复主体责任,推进裸露山体修复工作。指导当地编制修复治理方案及专家评审工作,督促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2.加强耕地保护监测

一是以整治耕地“非农化”为抓手,督促指导各地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组织自然资源要素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专题培训班,加强对市直有关单位业务骨干、各县(市、区)及乡镇有关业务骨干培训,明确自然资源执法工作要点,进一步提升县镇两级执法队伍业务能力。指导各地对耕地“非农化”问题逐宗研究,采取完善手续、拆除复耕、立案查处等措施,加强耕地保护监测力度,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9.18公顷,其中完善手续0.87公顷,拆除复耕7.11公顷,作出行政处罚1.19公顷。二是对耕地认定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严格审核把关。联合市林业局开展耕林空间划定,梳理摸清我市耕地林地管理矛盾冲突底数,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逐一明确矛盾冲突处置结果,划定耕地林地管理边界。做好年度评估优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实现永久基本农田优进劣出。通过组织各县(市、区)召开线上工作调度会,实地技术指导,重点地区连线对接,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培训,现场检测成果等方式,完善划定成果。

3.以更大力度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严格审核实施方案。针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内容、公众参与情况、权属情况、负面清单情况、项目矢量范围、规划衔接情况、资金平衡及佐证材料、用地合法性合规性、子项目实施可行性进行审查把关,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同时,压实县级审核责任,确保实施方案上报质量。目前,全市已获省批复的7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均进行了调整优化,实现闭环管理。二是全力推进整治项目。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要点、方案及工作机制等政策文件,落实政策保障。2025年计划开工194个,实际开工202个,开工率104.12%;2025年计划完工子项目148个,实际完工146个,完工率98.65%。

4.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一是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加强招商项目用地保障。通过持续抓“一次性通过率”、市县两级用地联审、规范用地报批流程和材料清单等举措不断提升用地审批效率。用地审批一次性通过率由原来30%提升至78%,整体审批时间由44天压缩至20天以内。加强与商务部门、工信部门、产业园区及县(市、区)对接交流,对招商项目分析研究,分类施策,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坚持制造业当家”为指引,加大产业项目支持力度,为项目落地提供有力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二是强化“标准地”供应。召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工作部署会,对各县(市、区)省级以上产业园区“标准地”供应工作进行调度,指导各县(市、区)及产业园区落实“标准地”供应工作。2026年以来,我市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全部按“标准地”供应。三是进一步规范采矿权出让工作。编制采矿权出让计划,制定《清远市矿山综合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优化出让前期工作流程,与用地、用林等审批事项做好衔接,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

(三)关于履行职能责任能力方面

1.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

一是规范土地收回审批程序。加强政策及业务培训,组织有关工作复盘、研讨、培训会议,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实操能力和依法履职水平。指导清新区印发《清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收回工作流程。二是规范建设用地审批程序。针对不同类型问题逐一明确整改路径,加速落实控规调整方案,实施销号管理,并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用地审批流程,指导各地在供地方案上报前,增设规划条件复核环节,明确“无控规不供地”原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业务工作培训,严格抓好政策贯彻落实。三是进一步规范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临时用地审批工作。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临时用地管理规定,明确临时用地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或者在生态保护红线内选址的,由市自然资源局审批。

2.筑牢法治根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一是加强培训,加大涉矿案件查处力度。召开全市自然资源执法工作视频培训会,讲解新矿产资源法的变化及具体执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提升全市自然资源执法队伍的查处能力。制定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台账,逐宗跟踪案件办理情况,及时指导各地,确保案件查处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实行依法行政季度分析研判机制,局党组每季度听取依法行政专题汇报,分析存在不足,根据每个季度的复议及应诉工作情况形成依法行政季度分析研判报告,通过研判问题症结,进一步压实各业务科室首办责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2025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含一审、二审、再审)44宗,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8宗。领导出庭应诉23宗,出庭应诉率100%。

3.深入研究政策法规,推动节约集约用地

一是推进闲置土地处置规范有序。印发《清远市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方案(2026-2028年)》,进一步健全闲置土地管理长效机制,严控新增闲置土地,最大限度提高土地资源有效供给与利用效益。加强对各县(市、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指导,准确把握动工开发标准,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赴清城区、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阳山县等地开展实地指导,督促各地加快处置工作进度,严格依法依规推进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组织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视频调度会议,对闲置土地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逐宗提出指导意见。2025年度,全市处置闲置土地38宗1147亩,其中动工10宗131亩。2026年以来,闲置土地处置3宗119亩。二是加强对土地用途变更的监管。指导高新分局对高新区变更用途的土地设立电子台账,实现“一宗一账”加强监管。为每一宗变更用途的土地建立一个存储地块的基本信息、规划条件、合同条款、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投资主体、开工竣工约定日期等的电子台账,实时记录关键节点的办理情况。三是用好“三旧”改造政策,提升土地效能。加强政策宣传,强化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土地节约集约的重大意义,以及未按照改造方案实施改造的惩处措施,提高各县(市、区)对“三旧”改造工作的认识,促进低效用地升级利用,指导各地既做好审批,也抓好监管落实。加强“三旧”改造项目批后监管与项目现场实地巡查,整理未按照改造方案实施改造或未完成改造的项目台账,发函至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压实监管责任。2026年以来,我市已批准“三旧”改造项目8宗,面积549.94亩,并要求属地按“三旧”改造政策严格把关,落实监管工作,后续我局将持续加强项目指导巡查,指导各县(市、区)做好“三旧”改造工作。

4.持续规范规划编制管理

一是持续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检评估及年度动态维护工作,按需启动规划修改;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城镇规模落实方案及周转规模落实方案编制工作,加大对优质项目规划保障力度。根据项目类型、计划建设时序等研判落实规模的具体路径,分批分期减少已批用地未落实规模问题。对已有批文未落实建设用地的6宗用地进行分类研究,并结合最新政策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维护方案进行保障。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审查工作,提前衔接项目需求,及时启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调整或修编工作,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准入库工作监督;联合发展改革部门,明确“十五五”期间的专项规划及空间规划编制清单,精简规划编制,明确编制要求;加强与各编制部门的衔接,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及时完成审查、入库等工作。二是进一步提升规划成果入库率。完成《清远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含符合性评估及衔接技术指南编制)》编制工作,对全市62项已批在编的空间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评估工作,形成79项专项规划纳入市级目录清单,建立全市统一的专项规划编制技术标准,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规范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5.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管

一是加快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项目验收。加强业务培训和行业管理,依托全市地灾防治业务培训会,对市、县、镇三级相关干部开展专项业务培训,提升一线人员项目监管能力,筑牢工程质量防线。印发《关于加快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竣工终验的通知》,梳理未完成初验、终验项目清单,督促县(市、区)逐项剖析滞后原因、细化推进举措,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加快验收工作进度。结合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在建地灾治理工程专项督导等工作,多次前往英德、佛冈等地实地调研指导,针对未验收项目重难点问题,共同研讨制定解决方案,全力协助推动项目验收。截至目前,共有35个中小型项目已完成终验。二是加强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监管。加强建设过程监管,严把工程质量关。组织开展全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工作量化评分,通过量化评分识别行业标杆与共性短板问题,为县(市、区)今后优选参建单位、提升工程质量筑牢基础,规范我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秩序。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1.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干部职工队伍管理,统筹局机关科室、分局、事业单位抓实从严教育管理,组织开展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等40多场次,做到全覆盖,发挥教育引导作用,筑牢廉政思想防线。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融入分管业务,推动责任层层落实。组织各科室(单位)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源头防范各类风险。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局党组每年印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增强局机关纪委履职能力,强化各党支部纪检委员监督意识。严把入口关,对新入职人员加强教育引导。三是深化以案促改,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庭审旁听并召开警示教育座谈会、深化教育成效,引导党员干部守住廉洁底线,强化工作人员廉政意识。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用好“自然·朗读者”主题活动平台,擦亮自然资源文化品牌,举办“风清气正守初心,廉洁从业为人民”为主题的“自然·朗读者”活动,深化警示教育成效。

2.深入纠治机关作风问题,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一是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在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上持续用力。收集中央和省、市纪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等内容和清远廉信发布的《小清说案》,组织各党支部、各科室(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二是规范财务管理。组织学习相关财务制度规定,明晰会计科目核算范围,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3.规范采购招标管理

一是规范采购程序。指导清城分局制定政府采购活动内控制度,并上报我局备案;指导清城分局成立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采购招标工作流程。二是加强对下属部门采购监管。加强对各科室、分局、事业单位的培训,对各下属单位采购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4.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意识

加强办事窗口监管,制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组长“一岗双责”职责监督制度、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制度文件,并完善不动产登记中心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强化窗口服务全流程监督。组织参加市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关于仪容、仪表、仪态标准培训学习,统一规范窗口接待、业务引导等内容,全面强化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与职业素养。

(五)关于制度落实及内部管理方面

1.强化制度落实

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修订完善有关制度规定,并督促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强化制度意识。

2.加强内部管理

一是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效。规范内审工作。调整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2026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年度被审计单位,有序开展2026年内部审计工作,注重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按要求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并督促被审计单位抓好整改。二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对已移交的公共资产,及时按要求登记入账。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助服务机等设备按要求登记入账。及时将闲置办公用房移交至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制定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三、下一步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压实整改责任,建立动态整改台账,定期更新整改进度,全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以上率下,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负责,由机关党委专人跟进巡察整改工作,定期收集整改进展情况,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销号。

(三)注重标本兼治,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举,既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和不断深化,又强化举一反三,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已经完成的,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进行跟踪评估,坚决防止问题反弹。需要长期坚持的,抓实督查督办,不折不扣完成好巡察整改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公开期限: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9月17日。

联系电话:0763-3367879;邮政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3号交通大厦612室。

 

 

                中共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