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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清远市纪委监委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26-8-26 15:43:4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5日至6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8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共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中共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照单全收、直指问题、深入整改”为原则,对反馈问题不打折扣逐项整改,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巡察反馈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深入分析问题根源,统一思想认识,部署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充分认识到认真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上来,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周密组织,全面推进整改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落实。

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层级分明、责任清晰的整改工作机制。对反馈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形成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对反馈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马上见成效;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分步骤分阶段推进,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三)注重建章立制,推动长效治理。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整改期间修改或制定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公务用车管理、采购管理、党组工作规则、机关党委工作规则等制度,推动问题根源治理。通过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促进了单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提升单位治理效能。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上轮巡察、审计整改方面

1.加强财务和采购管理。

一是修订印发财务管理和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和采购事项,严格财务支出和采购审批。二是编写财务工作指引,加强对单位经济事项经办人的过程指导,提升财务工作规范化水平。

2.强化公务用车管理。

一是修订印发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台账登记管理。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公务用车申请、审核全流程使用“广东公务出行”APP网上审批,确保监督管理到位。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有关要求方面

3.强化理论学习学用结合。

一是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及最新有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的通知要求组织学习,做到应学尽学,2025年全年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13次。二是加强学用结合。党组领导班子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方法思路,指导退役军人工作实践。2025年,清远再次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实现“二连冠”。三是多形式开展学习。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利用广东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APP等线上学习载体,多种形式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效提升学习质量。

       4.严格办理政治要件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掌握政治要件台账列账事项及有关规定。二是规范列账。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规范制定政治要件台账,安排专人负责政治要件登记工作,对政治要件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确保政治要件台账列账事项准确三是严格落实闭环机制。由局办公室组成督查组,每季度对政治要件进行督查督办,推动落地落实。

5.持续加强应急救助资金监督检查。

一是强化规范管理。印发加强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应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二是提升业务水平。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学习《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及近年来省厅有关应急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情况通报,提升应急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水平。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派出工作组赴有关县(市、区)入户回访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暂未发现问题线索。

6.有效加强优抚对象数据动态管理。

一是制定2025年下半年优抚数据抽查工作计划,先后组织人员赴阳山、连州、连南开展了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通过入户等方式核对了优抚对象数据信息、抚恤补助资金发放情况。二是及时完成优抚数据的新增、减员、信息变更、问题数据处理等操作,常态化做好优抚数据的动态管理工作。

7.扎实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通过组织学习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相关工作文件,进一步强化培训工作意识。组织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利用退役军人返乡报到等时机,向退役军人宣讲适应性培训政策,提高退役军人参训积极性。二是科学制定培训计划,丰富适应性培训内容,在适应性培训中增设人工智能、短视频制作等有吸引力的新兴课程,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军创企业交流活动,在适应性培训后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同步利用线上、线下培训资源,严密组织培训。2025年清远全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训率为90.6%,人均线上、线下培训总时长超过80学时。三是统筹全市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工作,严格按照标准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2025年全年共组织4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年底前及时完成适应性培训费用支付,有效提升培训资金使用效益。

      8.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

      一是举办“农行杯”第二届清远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第四届广东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第五赛区复赛,组织6家清远军创企业参加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在“退役军人创业头雁培育工程”等交流活动中邀请有关专家宣讲政策、创业指导,切实推动退役军人创业工作。在第四届广东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中,我市通过广泛动员、重点对接,吸引54个优质项目报名,参赛数量居全省前列,最终我市荣获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优秀奖3项及“优秀组织奖”,参赛成绩位全省第一梯队,切实推动退役军人创业工作。二是利用退役军人返乡报到、适应性培训等时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意向进行摸底,精准对接退役军人就业需求,邀请清远市退役军人创业先锋、优秀“兵支书”代表分享成功经验,引导退役军人树立正确就业观,做好人生职业规划。2025年组织招聘会9场,提供岗位数7505个,980人参加招聘会,468人达成就业意向。

9.持续做好烈士褒扬纪念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清远革命烈士纪念碑修缮改扩建工程项目,加强与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指导清城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全力推进做好项目落地落实工作,目前已完成清远市烈士陵园英名墙建设。二是指导县(市、区)按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属地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目前8个县(市、区)已制定印发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是全省首个完成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制发全覆盖的地市。

      10.强化党组决议事项前期谋划酝酿。

一是制定印发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议题上会审批有关流程。二是加强党组决议事项督导力度,列出党组会议决议事项清单,局督查组每季度逐项抓好跟踪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11.有效提升宣传工作质量。

一是举办2025年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队伍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清远日报记者讲授《新闻及政务信息写作》专题课,提升系统干部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的能力。二是加强局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凤城老兵”荣光服务平台等新媒体建设,通过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体系,结合走访慰问、退役军人返乡报到等时机做好新媒体推广,提升有关新媒体的关注度。目前我局公众号关注用户数为9509人,在原基础上提升了19%。三是与央广网、清远日报等专业媒体签订合作协议,在新清远app开设“凤城戎光 兵心永耀”专栏,借助专业媒体力量推出好的宣传作品,提升我市退役军人工作宣传信息的覆盖面和社会知晓率。四是运用短视频、图文展示等创新形式宣传退役军人优待保障政策和先进典型,有效提升宣传信息的吸引力。推出小视频《为英烈点亮归家之路 清远在沈阳寻得220名清远籍抗美援朝烈士》,在清远日报视频号和抖音号发布,点击量累计20多万。

12.进一步规范退役军人档案信息系统使用管理。

一是制定退役军人档案信息系统使用管理有关指引,有效提升市、县两级退役军人档案信息系统使用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退役军人档案信息系统软硬件设备管理,市局和各县(市、区)局退役军人档案信息系统软硬件设备的存放场所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规范设置,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持续提升退役军人档案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关于提高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力度方面

      13.持续提升办文质量。

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邀请专家上《公文规范与文件制定》专题课,加强文风建设,提升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办文水平。二是压紧压实责任,明确负责文字材料的撰写、校对和审核等有关人员的责任,严格各类文字稿件审核把关,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有效提升了办文质量。

       14.深入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一是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二是印发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用车审批制度,科学调剂派车用车,确保在预算内运行和维护公务车。三是明确专人专岗,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提醒,确保每月代缴的个人税费、社保费等按时缴纳。

       15.不断提高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通过线上及线下方式学习财务相关专业知识,有效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我局财务收支事项的开展流程,编写财务工作指引。组织财务人员为业务科室提供事前审批、报销规范等指导,规范了经济业务报销事项的签批手续。三是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进一步强化会计凭证的审查,按照三级审核要求对会计账簿进行复核,有效纠正和防止账实不符、账账不符、账务处理错误、预付款核算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四是深入梳理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存量资金情况,按有关规定上缴国库。财务人员每季度填制预算执行情况表,并向局领导及各科室反馈,局督查组定期对资金使用事项开展督查督办,有效推进资金使用进度。五是执行多层级把关措施,于每月扣缴干部职工社保等个人应缴部分前,按照“经办人制表—财务部门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出纳人员付款”流程执行,规范了代扣业务开展流程。六是修订印发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支出规范、预算调剂等规定及办理流程,在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

       16.有效规范合同管理。

一是制定印发局合同管理制度,对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等事项进行了规范。二是严格依据合同管理有关法规和局合同管理制度,制定合同登记台账,按要求登记经济业务合同情况,规范记录包含合同的履行、变更等情况的合同台账内容。三是对合同签订有关事项进行了规范,明确合同签订人范围,规定合同承办部门需填写合同审批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指定合同签订人签订合同。

     (四)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7.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一是组织局党组成员参加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培训会,引导党组成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掌握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要求和注意事项。二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采取举办读书班、专题学习会、宣讲会和警示教育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和警示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入理解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18.持续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是开展党费工作培训,有效提升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根据党费管理要求,对党费缴纳基数进一步核准,将返拨党费存入党费专用账户。局机关党委加强对各党支部党费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对党费调整事项审核把关,有效提升党费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组织有关党务工作者参加党务培训,提升发展党员工作业务水平。制定发展党员工作主要流程图,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管理,引导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三是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务工作者熟悉掌握评优评先推荐程序有关规定。严格按照逐级研究、充分酝酿、集体讨论的原则推进评优评先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过程公平公正。

19.有力推进建章立制工作。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组织各党支部分别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的政策水平。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制定印发局党组工作规则,并对局党组讨论和决定事项进行明确细化、列出具体清单。制定印发局机关党委工作规则等党建制度,持续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化管理。三是强化监督指导。局机关党委指导各党支部对现行制度进行全面研究和梳理,并按照最新的党建工作有关规定要求修订完善党员教育培训、发展党员工作、谈心谈话等党建工作制度。

       20.提升选人用人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人事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人事招录政策法规,围绕资格审核、档案整理、政审考察开展实操培训,提升经办人员合规意识。二是规范招聘档案管理。统一招聘档案归档标准,按审批文件、招聘公告、报名材料、考务资料、考察材料、公示凭证、聘用手续分类装订成册,专人专柜保管,定期开展档案核查,确保招录全过程资料完整留存、有据可查。

       三、下一步打算

(一)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干事创业政治担当。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做表率,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谋划工作任务目标,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提高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现代化治理能力。

     (二)坚持常抓不懈,持续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时常开展自查,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阶段性整改完成的事项持续跟踪推进,补齐短板,完善制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抓手,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反腐,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为鉴,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加强成果运用,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把握此次巡察整改契机,推动巡察整改与退役军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百千万工程”、平安清远建设、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提质增效的有力举措。坚持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一体做好“当下改”和“长久立”的工作,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努力实现清远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贡献清远退役军人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818日至2026年917日。联系方式:电话0763-3631032;邮政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震海商务大厦五楼;电子邮箱qytyjr81@163.com。

              

 

                  中共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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